发布时间:2011-07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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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民用建筑,要依法同步配建地下人防工程。昨日在汉召开的全省人民防空会议提出这一要求。
会议要求,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,要依法同步配建地下人防工程。因法定原因无法同步配建防空地下室的,必须依法足额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。
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,要和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相衔接。地下交通干线、过街通道、商业场所、过江隧道等建设,要尽量和周边人防工程连通,并同步配套建设人防设施。
会议还提出,未来5年,我省将力争引进100亿元社会资金,建设和开发利用一批地下商场、地下仓库、地下停车场等公共设施,为社会创造50万个就业岗位,实现人防平战结合经济效益50亿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