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8-11-14
来源:武汉市江夏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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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江夏区2018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、转化和产业化
项目的通知
夏科经[2018] 47号
江夏区经济开发区、各街道办事处、各有关单位:
为促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实施,进一步提升我区专利产出质量和效益,着力破解制约创新发展的突出问题,培育一批拥有高价值的专利技术,促进高价值专利转化与产业化,发挥专利制度对创新江夏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保障作用,根据《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培育、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精神、《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意见》及《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》(武科规[2017]9号)等相关文件要求,结合江夏区实际,现将2018年度江夏区高价值专利培育、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(文件下载地址:江夏区人民政府网,http://www.jiangxia.gov.cn/):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申报项目的条件
1.所涉及的产业领域属于我区重点发展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相关技术领域,有利于我区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;
2.自主拥有一项或数项核心发明专利,并将通过项目实施衍生多项专利或形成专利池;
3.专利权利有效、权属明晰,其技术在同行业具有明显的产业竞争优势;
4.专利转化或产业化有良好的工作基础,具有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,具备良好的成长性和产业化前景;
(二)申报项目单位的条件
1. 在我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、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,省高新产品认定企业及武汉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企业;
2. 资产或经营状态良好,具备良好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,能够为申报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、人员安排和工作保障;
3. 拥有申报项目的完全知识产权,近三年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。
4. 鼓励企业、高校科研院所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,并根据项目实施需求在专利信息分析利用、专利布局、专利挖局、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等方面开展紧密协作,相互建立良好的长效合作机制。
二、项目内容
1.建立完善组织管理体系,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,协调合作各方人员、研发、信息等资源投入和专利权属,实现开放共享、持续发展。
2.加强专利信息传播利用,突出研发前的分析与研判、研发中的跟踪与调整、研发后的策划与保护,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,围绕创新链部署专利链,提升发明创造质量和效率。
3.开展“产学研服”紧密协作,充分利用企业的产业化资源、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资源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服务资源,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,促进创新要素与生产要素在产业层面有机衔接,形成一批产业化导向的专利组合。
4.对企业拥有的高价值专利,支持专利权人实施转化和产业化;对高校科研院校和科技人员持有的高价值专利,鼓励和引导以转让、许可、作价入股等形式在全区相关产业领域应用,实现产业化。
5.构建专利池、建立技术标准,积极组建专利联盟,探索高价值专利的潜在价值前瞻性布局,建立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、转化和产业化示范基地。
三、申报材料
1、《江夏区高价值专利培育、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1);
2、项目相关支撑证明材料,包括企业、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产学研合作成效证明材料、项目申报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基础的证明材料、已有专利储备对本项目支撑作用分析报告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;
四、申报要求
(一)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28日,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《江夏区高价值专利培育、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申报书》并与附件材料合装成册,江夏区经济开发区、各街道办事处出具推荐意见,将纸件(一式三份)、电子件一并报区科经局社会发展(知识产权)科(区政府288室),后期区科经局联合区财政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项目。
企业所提供的资料如存在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取消申报资格,三年内不予资助。对虚报骗取补助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,按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(国务院令427号)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,并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及其相关人员责任。
(二)不予支持的企业:
近三年有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,无正当理由未完成有关政府支持项目,有污染环境和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等,社会资信不好的企业。
区科经局社会发展(知识产权)科:宗华 李秋 胡傲霜 联系电话:027-81568157 电子邮箱:68681471@qq.com
通讯地址:江夏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(文化大道99号)(430020)
区科经局纪检监察室 雷玲 027-81568536
附件1:《江夏区2018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、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申报书》
江夏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
2018年1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