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8-11-14
来源:武汉市江夏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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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夏区2018年社会发展培训宣传项目申报通知
夏科经[2018] 49 号
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科技创新工作的显示度,进一步提升我区科技创新的意识和素质,进一步推进我区科技企业自主创新、成果转化和农村星火富民工程,根据《湖北省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暂行办法》、《武汉市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清单(2017版)》、《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》(武科规[2017]9号),结合我区具体实际,现启动江夏区2018年社会发展培训宣传项目申报工作。
一、项目类别
社会发展培训宣传计划项目类。
二、支持对象
1、支持对象:继续在江夏电视台、江夏区报社开办《江夏科技》栏目,并以培训费的形式支持栏目的开办。
2、为了完成2018年度的各类科技培训,遴选4-5家培训平台开展培训,安排一定培训费进行支持。
三、项目申报条件
1、江夏电视台、江夏区报社举办的《江夏科技》栏目,每周须出专刊一期,全年不得少于50期。
2、对培训机构培训费的补贴主要用于授课费、场租费、资料印制费等,全年组织各类科技培训不得少于20场次。
四、项目申报要求
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交完整的《江夏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》(附件1)及相关证明材料(一式三份、统一用A4幅面、标注页码、按顺序胶装成册)并报送电子申报材料,报至江夏区科经局社会发展(知识产权)科(区政府288室)。
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
1、提供2018年所完成的宣传培训证明资料和费用证明。
2、江夏电视台、江夏区报社提供《江夏科技》2019年栏目计划、清单;
3、培训机构提供2019年培训计划、清单(授课费、场租费、资料印制费等),机构介绍,资质证明材料;
4、其他证明材料。
五、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及注意事项
申报时间为11月14日到11月28日,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申报工作(文件下载地址:江夏区人民政府网,http://www.jiangxia.gov.cn/)。
申报单位填写申报单位承诺函(附件2),所提供的资料如存在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取消申报资格,三年内不予资助。对虚报骗取补助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,按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(国务院令427号)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,并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及其相关人员责任。
申报材料请送交区科经局社会发展(知识产权)科,区政府办公大楼288室,胡傲霜 027-81568258、15327395528,李秋 宗华 027-81568157。
申报材料请送交区科经局社会发展(知识产权)科,区政府办公大楼288室:宗华 李秋 胡傲霜 联系电话:027-81568157 电子邮箱:68681471@qq.com
通讯地址:江夏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(文化大道99号)(430020)
区科经局纪检监察室 雷玲 027-81568536
附件1:江夏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
附件2:申报单位承诺函
江夏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
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